更新时间:2023.02.16
法定继承,又被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动机是什么,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确认他已经丧失了继承权;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虐待或遗弃被继承人的情况,虐待行为的严重程度可以从虐待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来判断。根据《中华人
继承人在下列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
法定继承的遗产范围包括: 1、自然人从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 2、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 3、自然人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 1、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第二顺序继承
可以作为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范围如下: 1、公民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所有; 6、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继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
以下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五)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
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民法典》生效实施
继承人在下列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时,会丧失继承权。当继承人为了继承遗产,而将其他的继承人杀害时,不会享有继承权。当继承人虐待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时,会丧失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伪造、毁灭或者篡改被继承人的遗嘱时,也会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