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4
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
不当得利与侵权的区别: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
对于专利侵权的赔偿一般都是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为基础确定的,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专利权人的损失、侵权获得的利益等都难于确定的,法院根据各个方面的因素判决一万以上,一百万为限的赔偿。考虑的因素为:专利权的类型
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一般是按照被侵权人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如果无法确定损失的,则按照侵权人获利的情况确定。获利的情况无法确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赔偿数额,之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专利法侵权赔偿的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两者都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当事人在取得不当得利后如果被侵权的,能向侵权人索赔。而不当得利人对受损失人,即丧失利益的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
不当得利纠纷相关的诉讼是属于侵权诉讼的范畴的,其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的构成不当得利,侵犯受害人权益后,受害人是可以向侵权人索赔的,赔偿的数额为实际损失的数额。《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纠纷不属于侵权关系而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因为不当得利指没有合乎法律的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当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
构成专利侵权有2个要件: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形式要件一般是指,符合专利法的组成要件: 1、实施行为涉及的是有效的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或授权; 3、必须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4、实施了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