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民法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章中,没有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则,而是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
机动车连环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机动车发生连环追尾交通事故,关于责任的认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如因一方过错造成机动车发生连环追尾交通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具体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各方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就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的标准为: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的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综合认定。其目的是通过对现场有关材料的分析、判断、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作为最终处理交通事故,分清双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小,以及人民法院
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严重程度和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如因一方错过导致事故发生的,则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则根据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如双方均无过错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
港监机构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明事故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作出《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按法定程序送达事故当事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主管港监机构还应当作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上级主管机关,抄送有关单位。
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