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有限公司的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债务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公司欠钱宣告破产需要还。公司的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余下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债务一般是公司来承担,法院不会冻结股东的财产的。 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破产资不抵债法人通常需要赔偿。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具有独立的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破产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以公司的全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
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普通债权一般是因为合同、侵权行为等产生的。
保证债权是破产债权,需要分情形而定。保证债权是担保债权的一种,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两种担保物权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保证债权属于前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收回债权。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债权人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1、债权申报表; 2、权利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 3、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4、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5、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