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关于高空坠物砸死人,能找到抛物的人的,由抛物的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的抛物的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抛物行为的责任应当由抛物行为人进行承担;行为人身份不能确定的,由所有可能的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砸伤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发生高空坠物一楼不要赔。因为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才需对高空坠物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砸坏阳台玻璃由抛物人承担责任,如果抛物人难以确定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也承担一定补充赔偿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落物砸死人负责主体是: 1、在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加害行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一般高空坠物责任由建筑物的使用者、所有者、管理者承担; 3、若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
高空坠物砸坏阳台玻璃的负责人一般是两种情况,如果物业没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而应由坠物的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在小区里面居住如果找不到负责人那么就有小区的物业进行负责。
高空坠物伤人向所有人或管理人索要赔偿,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
高空坠物伤人的,可以向侵权行为人索赔,找不到责任人的,可以向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索赔以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侵害可能的行为人、物业公司进行索赔,一般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护工费等合理费用。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是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但若是发生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行为,建议立即报警处理,确定侵权人后,在进行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