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 1、分红权; 2、查阅、建议和质询权; 3、股东表决权; 4、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大会可以行使的职权: 1、召集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不能够滥用自己的职权的,要是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失的话就需要负上相应的责任。而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主要表现为:公司空壳化,即是股东的控制行为造成公司损失,使得公司虚有其表;公司资产不足够,即是指股东滥用控制
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主要有: 1、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1.撤销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股东可以要求查阅
股东直接诉讼包括: 1、撤销决议。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作出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不能行使查阅权的诉讼。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
公司股东的职责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隐名股东风险有: 1、代持协议虽然可以依法生效,但隐民股东不具备股东身份,无法直接主张股权; 2、显名股东行使股东权,造成的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一般可根据代持协议由隐名股东承担责任; 3、隐名股东的其他风险。
股东工作职责如下: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与非货币出资。货币出资,顾名思义就是以货币方式出资,具体币种包括人民币,也包括外币。以货币形式出资时,出资人需将认缴的等值货币金额支付至公司帐户。完成出资后,股东出资即转化为公司资产,股东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出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