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起30日内,有特殊情况的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如果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提起,其可以在事故发生起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对于影响到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应当申请劳动能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
临时工在工地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即使是临时工,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就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以后,就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
正常情况下,缴纳过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待遇。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
一般情况下,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的,是不可以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等不属于职工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 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比如,用人单位拒绝
如果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时效经过了,则职工一方可依法去申请工伤鉴定;如果职工一方的申请时效过了,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则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社保行政部门等机关作出工伤认定的时效过了,则当事人可依法去投诉、或者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地点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后才能确认。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把工伤认定决定送给申请工伤认定的人员、其直系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一年。通常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单位不申请的,那么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申请工伤鉴定的具体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如果单位没有去申请,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也是从上述情形出现时开始计算的。
工伤认定的时限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
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