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
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本人居民户口簿;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还需要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准予迁入的证明办理迁往外省的户口,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外省公安机关所开的户口准入证明。
需根据登记人的身份确定,内地居民、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出具的材料不同。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是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本人的有效通
铲车登记需要的资料有: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
船舶抵押权的特点:根据《海商法》第十六条,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第十七条,船舶抵押权设定后,未经抵押权人
婚姻登记都需要准备以下证件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离婚再次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再行复印;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再婚的一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
通过船舶登记机关的登记确认船舶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均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此外,转让船舶所有权的,应签订书面合同。
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内地居民登记结婚所需材料: 一、男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单位盖章; 二、男女身份证; 三、三张2两人在一英寸红色背景下合影。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应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和通行证; 2.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