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进行清偿,甚至全部清偿。
下列情况下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
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
欠债人死亡,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既然是两人合伙开店,就是两个股东出资开店。亏损就是所有合伙人都亏损。亏损额按合伙人占有股份的比例,分摊到股东。如果其中一人没有偿债能力,那就要看你们开店时的约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就按出资额度偿债。开店时没有出资,只是认缴出资额,那么现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破产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企业注销后一般是不存在债务承担主体的,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
公司转让后旧的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如果转让双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承担债务。因为法律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夫妻都有企业配偶在必要的情况下也需要承担债务。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问题跟双方有没有企业毫无关系,只要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就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企业改制后原有的债务应当由变更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
民办非企业的债务承担规定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