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有以下犯罪特征: 1、客观方面是金融机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受托人应尽的法定义务以及违反有关委托合同所约定的有关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具体约定义务;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判罚:行为人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的,法院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
犯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处罚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特征为: 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主体是金融机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指的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其立案标准为:1、擅自运用的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超过三十万;2、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特征: 一、本罪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本罪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三、本罪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处罚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立案条件有: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犯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情节严重的,单位会被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中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量刑,具体如下: 1、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反委托义务,擅自使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