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不需要,独生子女证与继承没有关系。继承分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只需要证明是父母的子女即可继承。
继承人的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上都有继承权。而且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继承权受到侵害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首先要到父母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户籍的注销,从而办理死亡证明。然后要到市区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接着要办理财产过户继承登记。
父母有遗嘱,且内容合法,遗嘱人的遗嘱能真实表达意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
1、独生子女可以单独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需要满足父母立下遗嘱的情况,继承开始后一般是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
在遗产继承顺序上,独生子女属于第一顺位。至于遗产的继承比例,原则上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相同。但是具体可以继承多少遗产,可以由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协商后确定。这里的第一顺位当事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
子女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在父母去世之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继承父母的房产: 1、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已经立有意思表示真实的遗嘱,那么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就按照被继承人遗嘱里的意思表示继承遗产。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前在遗嘱中写明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遗嘱,需要立遗嘱人在遗嘱中说明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并就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由立遗嘱人签字。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应当申请登记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知,子女办理房屋过户前,需先到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申请过户还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