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行政强制执行一般不能直接上诉。当事人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该判决或裁定的,才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可以起诉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对其进行起诉的。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在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之内。如果当事人依法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是可以起诉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在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内的,法院会予以受理。
对政府强制执行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在一并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应予立案受理。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强制执行不服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
对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可以的。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行政调解书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的,则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当事人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应在六个月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