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债能抵销: 首先,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其次,抵销的债务是同种类的给付,同种类的给付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的给付。不过,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撤销缓刑的情形有: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此案时
无探望权的情况有: 1、父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很大,手段特别恶劣,没有明显的悔改表现,可能损害未成年子女的身心; 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对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 3、遗弃,歧视未成年子女; 4、有严
《民法典》中可以请求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协议撤销和法定撤销。法定撤销具体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法总则关于民事主体制度的立法思考内容有: 1.增加规定了胎儿利益的保护条款,采用了概括保护方法; 2.增加规定了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的行为的具体范围; 3.在宣告失踪制度中,增设了以下落不明的自然人财产有代管之必要的限制
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作出的再审判决; 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债的转移的原因: (一)法律行为。 (二)法律的直接规定。 (三)法院的裁决。 债的消灭的原因: (一)清偿。 (二)抵销。 (三)提存。 (四)免除。 (五)混同。
物权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有: (1)客体灭失。如自然灾害、生活消费、生产消耗; (2)主体消灭。如公民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法人被撤销或解散; (3)依法转让。如买卖、赠与、继承、转让; (4)所有权被抛弃。如丢弃某项财物; (5)依法强制消灭
下列情形下房产赠与可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直接可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
下列情形下房产赠与可以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3、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能转让债权情况有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