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的范围: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生活费用、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和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等。
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有: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
1、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2、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3、医疗机构、学校、幼儿
强制执行财产包括: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能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能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能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手段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及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手段。
不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生活费用;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和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等。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并非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都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如果男女双方是经法院以调解书或判决书形式离婚,一方不履行的,则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由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2、如果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将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由于此时没有有效的判
法院强制执行财产范围: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以下财产不能强制执行: 1、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 2、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3、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4、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以及为维护公序良俗而不得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