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刑事拘留不一定非要37天,若是经侦查确实没有犯罪事实的,应该及时进行释放。 若是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也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三十七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适用情形是,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拘留后应当在26小时内送往看守所羁押。拘留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逮捕的,仍旧在看守所羁押。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的案件情况不一样,如果是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一般是半年
如果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那么会释放。 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长三十七天,之后一般会有一个结果,要么逮捕,要么放人。如果逮捕,继续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
刑事拘留的这37天的计算方法是进入拘留所到第2天为一天,比如是在4月1号下午2点被关到拘留所当中的,那到4月2号下午两点的话算一天,以此类推。而且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刑事拘留的三天之内就制作提请批捕书,然后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是7天。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被判刑,是否被采取拘留的措施并不会直接的影响到最终的量刑。 拘留的期限较短,一般不能够超过三十七天,除非有特别严重的情况,则可以延长一个月的拘留时间。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也会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
袭拘留37天的计算方式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拘留37天后,会有以下处理结果:1、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马进行逮捕,也就是说要继续进行关押;2、人民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马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3、人民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
这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到期后要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要么被批捕继续羁押,直到法院审理下达判决书且生效后,才会放人或者送至监
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
刑事拘留超过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应申请延长,检察院在收到申请的七天内给予答复,如果同意,可延长到三十天,即最长为三十七天。如果超过三十七天,公安机关没掌握有力证据且没收到批准逮捕的通知,须解除拘留状态。
公安机关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37天之后公安就必须做出决定,案件是报请到检察院批捕部门逮捕还是决定取保。如果报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会有7天的时间决定是否逮捕,如果检察院决定逮捕,会做出逮捕决定书,然后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