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很常见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
可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有: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补充侦查是指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补充侦查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或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
如果被退回补充侦查,卷宗的装订顺序如下:卷宗目录、审判流程信息表(分别是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立案登记表、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是:卷宗目录、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立案登记表、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诉讼费收费票据
退回补充侦查函的相关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直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过,在退回补充侦查的时候,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是通知书或决定书,而不是所谓的退回补充侦查函,因为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是强制性的决定。
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如下: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换押证; 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 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 7、卷宗封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存在四种应当补充侦查的情况,首先,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时,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认为案件存在犯罪的嫌疑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第二种情况,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时,也会退回
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不合法的,因为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检察院的权力,法院的权力一般为补充移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不会退回三个月,相关规定是如果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并且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并不一定是好事也并不一定是坏事。主要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完毕,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