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0
以下要件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界定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售血液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
非法组织卖血罪认定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行为; 3、本罪的对象是一般对象,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对象不构成本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立案标准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等,应予立案追诉。
行为人犯了组织卖淫罪既遂的,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对其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则法院会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犯罪主体有: 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 二、如果单位犯此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判处相应刑罚。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只有献血办公室和采供血机构才有资格在其被许可的项目范围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开展采供血业务。除献血办公室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以外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二)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四)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五)其他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有前述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犯非法组织卖血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有前述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组织卖血罪既遂处罚标准是这样规定的:行为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有前述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