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
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以下这些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
劳动案件仲裁阶段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管辖。劳动案件法院诉讼阶段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并未包括差旅费争议。因此,因差旅费用发生纠纷的,属于民事纠纷,应当向法院起诉,而不应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公法关系的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社会保险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争议内容看,可分为待遇争议、缴费争议和发放争议。
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
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区别: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劳动争议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处理方法不同,劳动争议还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解决;其他。
劳动局已经被修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可以去该部门解决。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在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求助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该大队会对争议的解决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