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1
本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 2、本罪主观上出于故意,其主观目的是为获取矿产品以牟利。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
非法采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包括有以下情形: 1、无证采矿的行为; 2、擅自在未批准矿区采矿的行为;
采购合同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合同的标的,采购商品的品种、商品的规格、商品的数量,商品的产品质量、商品的包装,商品的产品价格、商品的结算方式,商品的交货地点、交货期限和发送方式,产品验收办法,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及解除的条件,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等; 2、采购物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款; 3、交易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4、违约责任要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
量刑规定如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有: 1、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 2、公开工作纪律; 3、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 4、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公开。
1.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 2.过马路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 3.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勿争先恐后,勿挤逼抢位。 4.遵守交通规则应成为行为规范。 5.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6.横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包括国营、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中作出非法采矿决策的领导人员
立案标准是;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