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4
股权转让后,原债权债务关系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重组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并享有债权。如果是个人股权转让,那么股东将股份转让后就同公司没有关系,债权债务则由新股东承担。
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必须及时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通知债权转让的有效要件,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转让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不需要审查被转让债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不需要审查新旧债权人之间
债务人需要知道担保合同。如果债务人本身是担保人,则需要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达成提供担保的一致意见;如果第三人是担保人,在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需要知情。
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也随之转让,抵押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债权转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人如果要转让其债权,则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转让债权债务一般不需要担保人。转让债权,需要及时地通知债务人,而转让债务,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并不是必须需要担保人。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有担保人。
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前的债权债务一般不予承担,但原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时转让股权的,公司可以要求新股东承担出资责任,或者可以要求原股东承担出资责任。
一般来说是需要经过担保人同意的。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则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如果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债权人也不得转让。其他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担保人还有责任,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
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但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则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可以不向受让人履行义务。
债务转让要经过债权人的许可,债务转让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则转让行为无效,债务转让则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债务转让之后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 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