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未成年人只有未满14周岁,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的,才可以被收养: (一) 没有父母的孤儿 (二) 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未成年子女,或者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等等。有两个例外: 第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生父母可以成为子女送养人,但是其送养子女时,须父母共同送养,除非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二)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
《民法典》规定可以被收养的人有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以及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等,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登记,这段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下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收养应当是自愿的。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丧失父母的孤儿;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都是可以被收养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丧失父母的孤儿;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都是可以被收养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的条件有: (一)没有父母的孤儿; (二)找不到自己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未成年子女、经济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等。有两个例外: 1、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在生父母三代以内被旁系
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被收养: (一)是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是未成年人。 根据《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8周
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满足法定条件是可以被收养的。被收养的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成年人不可以被收养,有下列情形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