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继承权丧失是指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 继承权丧失的特点: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的条件。 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有: 1、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男女双方的婚姻状态不能是已婚;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
遗产继承的规定,具体如下:继承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代位继承的条件主要包括: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2、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一、房屋继承的规定如下: 1、继承遗产房屋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2、继承人是依法取得的遗产房屋。被继承的房屋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
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男女平等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分配;继承人之间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继承人应当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40至70年,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
确认丧失继承权的方式: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被继承人谅解的除外),以及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情形之一出现,即可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