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6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断构成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借款人;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75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
高利转贷罪的数额认定方式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举报高利转贷后,公安机关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是: 1、以转贷获利为最终的目的,获取金融机构信贷的资金,再高利转贷给其他人; 2、如果个人的违法所得金额已经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的违法所得金额已经在十万元以上的,都构成高利转贷罪,应该要进行追诉。 一、高利转贷罪的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为: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
构成高利转贷罪的,其立案标准为: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为: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的成立条件是: 1、主体是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所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高利转贷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