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务人可以提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是指在债权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务人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租房合同上的付款方式能够更改。更改租房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是在原租房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租赁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进行原付款义务履行的改变。
这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
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时可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追偿。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代位权是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债的保全制度。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是有留置权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依法占有的动产享有留置权,并有权优先受偿。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占有的动产享有留置权。留置权的范围已经大大扩大。不仅可以扣押债权人根据合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履行债务。 2.如果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未明的,债权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债务的,但是应当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3.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除外,且根据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
债权人一般是可以拒绝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债务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