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主客体具有限定性,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客体仅限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可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
农村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确权时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
农村宅基地证明办理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四)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五)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六)申请人属于房屋
村委会开具宅基地证明可以在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证明产权。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其性质属于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不管是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都是不能当做遗产继承的。但对于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而言,则是可以当做遗产继承的。
宅基地使用权已经登记是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前提基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或者消灭,是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事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不是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