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犯罪分子自首加立功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累犯,《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法》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同时对于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自首的累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取保候审后逃跑后又投案不构成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后又投案的,能认定为自首。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成立特别自首。而罪以后自动投案,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能成立一般自首。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又投案,属于归案后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投案自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自首对“犯罪后自动投案”的投案具有时间限制。此处的自动投案,应在犯罪后归案前,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
1、看具体情况。 2、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
自首加立功且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除非满足特定情形,否则累犯不能适用取保候审,具体如下: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法
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后又自动投案可以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属于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犯罪人脱离了办案机关的控制,则案件回到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在案的状态,因此其脱逃后基于自己的意志积极主动投案与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投案,在实
自首制度的设立,是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在逃罪犯一个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与自首没有直接联系。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1、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
自首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随时可以取保候审。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