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抵押权登记需要下列材料: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人、抵押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
抵押权登记需要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这几种必备文件。
办理他项权抵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
申办材料: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有:房产证、土地证、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的材料有: 1、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等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1、提供抵押人的身份证明,若是法人的话则需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的申请书。 3、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 4、房屋的相关证件,包括不动产权证等,属于共有房屋的,还需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以及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证明抵押
土地抵押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抵押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借款合同; 5、其他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
《民法典》规定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才成立。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第七、八项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七)当事人提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