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后,公司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无法再对外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本身已经不复存在,债权人无法再向公司主张权利。但如果股东、董事、高管、清算组成员等应当对已注销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已注销公司的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不存在股东公司。公司分为两大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的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包括了一人有限责
大股东是可以有权停止公司财务的。需确定大股东是相对控股还是绝对控股,股东行使权利的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能够决议的事项由公司在成立时规定于章程,当然股东会决议也能修订章程。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东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即股东能做财务负责人。 生活中,因为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都为领导班子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允许做财务负责人的。 严格来讲财务人员要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要设置监事会,如果规模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要有监事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或者监事具有一定的职责,监事需要正确履行其职责。公司欠款监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监事只是公司设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在公司破产后,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也不需要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其独立的法人财产,并由此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破产后,将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用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所以,公司债务用公司财产偿还。不足偿还的,公司可依法申请破产。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
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成为法人代表后,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了: 1、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