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业主委员会的职权如下: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四)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等。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债权人委员会有下列职权: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进行监督;对破产财产的分配进行监督;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以及行使债权人会议所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在执行职务时,还可以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职权: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有下列职责: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具备强制性。
没有这样的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因此,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是提名后协商产生或者选举产生的,对候选人
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 1、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2、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3、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监察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是一个大原则,只有在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情况下,才可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