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
非法采矿罪法院一般的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0年11月14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审查及刑罚的认定作出相关解释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
非法采矿致人死亡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采矿致人死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
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适用法律解释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
根据我国法院法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一审案件;最高院制度管辖的一审案件;对中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再审案件;中院报请的复核死刑案件。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在国民经济和他人矿区具有重要价值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