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继承人的范围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是受遗赠人;有遗嘱的,是遗嘱约定的继承人;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等。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 6、外祖父母; 7、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 8、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
第一继承人包含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继承人包含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直系晚辈血亲,其中既包括自然的额血亲,也包括拟制的血亲,比如养子女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围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的范围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转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具体如下: (1)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归合法继承人承受; (2)在遗嘱继承,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应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比例继承。对于生活确有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予以照顾。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生前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对于有扶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的继
转继承能够适用于下列范围: 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