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6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法条理解: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体为特殊主体,同私放在押人员罪一样,只有司法工
上述案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3、为在押的犯罪
新《刑法》对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处罚标准是:司法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
失职导致在押人员逃逸罪(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是指司法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逃逸,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在受审、押解途中逃跑的,也属于脱逃行为。脱逃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是直接故意。脱逃包括暴力脱逃和非暴力脱逃,也包含单人脱逃和多人脱逃。但是无论哪种形式的脱逃,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包括: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
人员走失随时可以报案,成年人走失24小时后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比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随时可以报案寻找。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