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代持股协议中,名义股东有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若是名义股东将股权转让并且对方属于善意第三人的,则实际股东不再享有股权,只能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责任。
你百分百持股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即作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果无法证明个人和公司财产没有混同,将对公司
股权的具体体现如下: (1)投票权。股东享有投票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股东按照拥有股权的多少来投票;股东有权投票表决公司的重大问题。股东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来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2)分红权。股东出资的目的就是要获得公司的投资回报,股东享
1、股权转让中委托人法律责任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一般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代理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种情况根据内容造成的损失及关联性,承担相应责任。 2、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而发生的
股权代持使实际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 1、在实践中,如果设定股权持有的目的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持有、以股权持有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这些股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来持有股权的一种行为。股权代持也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的。 (1)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公司法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
代持股协议的法律风险有当实际股东出资不足时,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名义股东可能会转让股权,给实际出资人造成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持股的协议还是有效的。
股权的具体体现如下: (1)投票权。股东享有投票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股东按照拥有股权的多少来投票;股东有权投票表决公司的重大问题。股东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来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2)分红权。股东出资的目的就是要获得公司的投资回报,股东享
股权代持的双方规避股权代持风险应当遵循以下三点规定:第一点规定,必须有效的股权代持协议;第二点规定,应当物色可靠值得信赖的合作对象;第三点规定,签订协议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量身定制双方的股权代持协议。相关协议的制作可以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人
一、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 二、企业经营风险 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风险。发生风险的原因可能是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经营决策不对、企业管理者的能力不够,或者是管理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是有效存在的; 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和从权利; 3、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在股权收购中应注意下列风险: 风险一是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 风险二是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 风险三是主体资格瑕疵; 风险四是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 风险五是重大债权债务风险; 风险六是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风险七是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