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下列种类: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查封相对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共有五类。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般包括: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查封涉嫌违法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涉嫌违法的财物;冻结违法行为人的存款、汇款;和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
(1)从执行主体看,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为人民法院;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行政机关。这与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不同。 (2)从执行依据看,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处理决定,即使在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其
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 1、从执行对象看,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比较广泛,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和人身。而民事强制的对象仅限于物; 2、从执行结果看,行政强制执行不存在执行和解,只能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民事强制执行则可以执行和解
对于人民法院就行政诉讼所作出的裁判文书,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或第三人依法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当事人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由人民法院强制其执行。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有下列条件: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其义务;当事人也不起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对被执行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账户内的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以及其他的执行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
不可以。 1、首先,要有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报告。“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这就是说,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要提交申请执行书。有人认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是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必经程序。 2、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以及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合法的原则,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来执行或申请执行;合理的原则,即适当的原则;以及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