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该决定书只是表示人社局受理了该申请,不表示一定认定为工伤。经过调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工伤,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受理了一般15天-60天可以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15天-60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一般来说,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60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也就是说工伤认定一般15天至60天能下来。
当事人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去鉴定劳动能力,之后及时去向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索取工伤赔偿。
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而单位出面的则需要带上公章,另外其他人是无权补办的,其次,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进行过工伤认定的资料都有相应的记录,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将工伤资料保存50年,工伤认定书丢失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丢失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后,可以去申请复印社保行政部门留存的认定书文本。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判决书的生效认定主要有以下情形: 1、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没有人上诉的,判决即生效; 2、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人上诉的,判决即生效; 3、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行政判
根据国务院2010年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中,认定申请
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作用是,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作为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凭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的书面通知,可以证明职工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若认定为工伤,可作为职工享受工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