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不只四个。公民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权益。具体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等。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 5、监督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保护权;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政治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和控告权和检举权)等。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遵守宪法和法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物质帮助权的情形: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法律规定,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不仅有四个。公民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权益。具体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等。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 (6)社会经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