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如下: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分割方法为: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和法定的共同财产。且约定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一方婚前财产、一方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定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依法取得的工资、受赠财产、收益等。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共同共有财产分割依据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原则。
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各类工资以及奖金、生产或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内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该财产属于被继承人或赠与人表明属于一方的除外。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为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的,应当理解为夫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 如果有理由相信这是夫妻双方的
离婚分割财产时涉及有限公司出资额,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 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5、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不离婚不能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
1、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方法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
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该诉讼时效期限自当事人发现可以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之日起计算。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为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