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罚款。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抽查不合格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用油抽检不合格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食用油也称为“食油”,是指在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的,动物或者植物油脂。常温下为液态。食用植物油有“四怕”:一怕直射光,二怕空气,三怕高温,四怕进水。因此,保存食用油要避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蔬菜抽检不合格的可以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未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除没收同批次的未及时售出的不合格蔬菜,还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
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经责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曝光”;公告后
被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
食品抽检不合格公示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的。市场监管局是一个政府管理机关,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
首先,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其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
对于食品抽样检查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处理情况,积极配合
需要责令进行整改,下架,并且会处以罚款。依照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
饭店鸡蛋抽检不合格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