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的法定条件是: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可以收回;经核准报废的,可以收回。
国有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条件为原土地所有权人要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过户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 (一)全部缴纳了土地有偿使用费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属于成片开发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经批准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有: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4.用于出资的
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条件: 一、出让方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出让方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投资,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的要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的规定是: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
非法变卖土地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可以收回;经核准报废的,可以收回。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中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如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有: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抵押人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