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房屋继承人,如果有遗嘱,优先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开始继承时,先考虑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继母若是与继子形成扶养关系,继母可以继承继子遗产,同时,继子也对继母负有赡养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女满足如下情形就可以继承继父遗产: 1、继女与继父存在扶养关系的情况下,能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 2、继父依法订立遗嘱,将其继子女列为继承人的情况下,其继女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 3、其他情形。
继子继女是否能继承遗产要看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法律确认的扶养关系。如果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则双方互有继承权;如果未形成扶养关系,则不存在继承权的问题。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能继承,同时不能转让。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法律规定宅基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
父母房产继承的方法是: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
房产继承顺序。具体如下:1、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办理继承;2、无遗嘱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办理继承;3、上述两种情况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定继承分顺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的费用: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产继承过户税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2%来收取;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屋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