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犯罪构成的要件包括: 1、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2、客体要件,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要件,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2、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犯罪客体: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4、客观方面: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
犯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因此,也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任何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包括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前罪判处缓刑不构成累犯。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前罪被判累犯即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不构成累犯。
前罪缓刑不可以构成累犯。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罚的不执行。既然缓刑是对原判刑罚的不执行,那就不能把缓刑理解为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而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五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前罪缓刑未执行,后罪自然不能构成累犯。
不可以。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危险驾驶罪的最高刑判拘役,不符合累犯条件。
危险驾驶罪符合条件可以成为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缓刑不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所
判处拘役的有可能构成累犯。认定累犯对于一般累犯来说,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对于特别累犯来说,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所以,判处拘役的,还是有可能认定为累犯的。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的行为,并且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且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心态。
犯罪构成要件有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四个方面;犯罪构成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而且是该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