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债务不偿还的,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期,对方未还款的,可以起诉;未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的,不能起诉; 2、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要求并给予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后,超过确定的还款期限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救济的方式有: 1、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 2、诉讼清偿债务; 3、破产还债; 4、合并清债; 5、债转股; 6、申请债权保全; 7、行使担保物权。 国际债务危机是指国际借贷领域的大量债务,超过借款人自身的偿还能力,导致无法偿还债务或必须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2.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标准和结算;3.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4.非全日制用工的多重劳动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救济途径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构成要件:即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是实施了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处罚标准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中: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现已被取消,已更换成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此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构成要件: 1、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四十
行为人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