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商号转让的法律规定有: 企业名称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 1.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
债务转让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该债权必须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且债权人要通知债务人,要与受让人达成转让的一致意见。
债权人可以约定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该债权必须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以及债权人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转让行为才对其发生效力。
1、债权让与。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不发生效力。 2、债务承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将其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称为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
商号转让有以下法律规定: 1、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 2、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且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3、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只要转让的债权是有效存在的债、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以及让与人与受让人就债权的转让达成了协议即可实现债权转让。
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大致可列为几类。第一,债务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承担的债务不能转移。第二,债务转移必须经得债主与当事人的同意,其中债主的同意是必要条件。第三,债务转移之后,旧的债务债权关系消失,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第四,债权
关于公司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 1、需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 2、转让的债权需要是可转让债权且符合法律的规定; 3、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