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精神病不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如果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无效的构成条件如下: 一、构成重婚。 一是有配偶者而重婚,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
一方得精神病不是无效婚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但没有包括一方得精神病这一项,所以一方得精神病不是无效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精神病不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如果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包含: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婚前隐瞒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如精神分裂、狂燥症等,婚后久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婚姻无效,证据充分的法院会支持原告主张。 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
对方精神病不能申请无效婚姻。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受到胁迫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若是对方隐瞒了精神疾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不是无效婚姻,精神病患者的婚姻不在婚姻无效的范围内,是可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撤销的婚姻也是自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不能认定其婚姻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精神病人的婚姻既不是无效婚姻,也不是可撤销婚姻。如果精神病人没有重婚、未到法定年龄结婚、与配偶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情形,那么婚姻合法有效。如果精神病人在婚前没有隐瞒自己患有疾病,那么其配偶也不可以请求法院对婚姻进行撤销。
在我国若是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要依据对方当事人在知道后一年内是否申请撤销婚姻以及其精神病是否已经治疗好而定。如果已经治好的就不属于无效婚姻或者对方当事人知道后未申请撤销的,其婚姻也属于有效的。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此时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
以双方在结婚登记时该患者是否在发病期为衡量标准,若是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一方的,那就是无效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法院才能裁定精神病人的婚姻依法无效。法律关于婚姻无效的规定具体有三种:一方有重婚行为的;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情况。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