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5
应这样认定抢劫罪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一般要从犯罪提意、预谋、准备、行为实施、赃物处理等方面区分。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大的为主犯,作用较小起帮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从犯的处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罪责,确定从轻还是减轻处罚。
构成抢夺罪的,相应的表现情形有,行为人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进行抢夺的;或者是行为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用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是:抢劫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构成抢夺罪是以没有针对被害人人身使用暴力或者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在刑法中,抢走财物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案件的性质。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
抢劫与抢夺罪具体有以下三点不用: 1、两者主体的范围不相同,抢劫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抢夺罪的主体则必须是要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两者所侵犯的客体不相同,抢劫罪所侵犯客体一般是人身权利和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抢劫罪的客体即包括人身权也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有: 1、两者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