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执行异议之诉指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于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的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异议之诉请若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执行异议并不是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置程序。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
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执行异议之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一)
执行异议之诉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申请执行人对法院中
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执行异议为执行程序,而执行异议之诉为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价值理念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审判程序的价值理念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前置异议审查程序对执行异议之诉
1、当事人不同。前者可由债权人、债务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由债务人或案外第三人提出。 2、管辖法院不同。前者由执行法院专属管辖;后者由民事法院即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异议目的不同。前者是对执行
担保费收取标准如下:不同地区之间的担保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不一样的,不同担保机构的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但是担保费用的收取标准一般根据以下几条确定:1、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2、被担保人的经济资产状况:3、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4、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内容如下: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其次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可供执行的债权文书的内容写明请求事项;第三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