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特别要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约定时间”,不少企业就是因为没有
于1988年9月开始。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国家增加了土地使用税税种,启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始计征土地使用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5]550号)第二条规定:“计税面积的确定(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标注的土地面积,计算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 一般来说,土地的使用寿命需要根据土地的相关性质来判断。每块土地的性质不同,土地的使用寿命也不同。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寿命最长的住宅用地是70年。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企业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的,实际中一般就是按照土地证的面积计算对于你说的这个退红线的土地,如果重新发土地证,那就按新的面积计算,否则要是不能提供相关凭据给税务局,还是只能按原来的面积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企业停产之后,是否还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的问题,应该根据企业的停产的原因来区分,目前中国实行的是特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针对按照去产能和调整结构政策要求导致企业停产的,应该自
工业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城镇工业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