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的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时能退回。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则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在解除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退还。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间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查,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退还
被保释人没有违反保释期间的规定的,在解除保释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释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决定退还保释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释金决定书》。
我国的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以下四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
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办案机关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没有依法退还的,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退还申请,要求退还。
取保侯审的保证金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才可以退还。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决定于警方制作的退还保证金决定。警方依法作出,时间就快一点。如果公民提出申请,一般最长就是七个工作日。只要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
取保候审金退还的手续如下: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文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
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征收,征收期从当月1日起至该月最后一日,具体扣费日期根据当地政策决定。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征收期不顺延,对于在征收期内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征收期终结的次日期开始按日计算滞纳金。
取保候审金会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如果变更强制措施,要退还保证金,在取保候审这一年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如果取保候审满一年的,不起诉的就要解除取保措施,如果要继续侦查的,就要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