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盗窃财物数额较大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数额大小的认定: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一至三千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为三至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为三十至五十万元。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被抢劫的物品数额的认定:对于抢劫犯罪,既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同时也对其财产权造成了损害。而在对抢劫罪定罪的时候,一般是不会考虑犯罪数额的,但如果是量刑的话,抢劫罪数额巨大标准为3-10万元以上,而此时往往对行为人的处罚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盗窃罪数额的认定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罪共同犯罪数额认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盗窃数额巨大的,可以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巨大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2、盗窃罪在客观方面
被盗物品的数额的计算: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 (二)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品,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三)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
计算被盗物品的数额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前项规定的办法计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等等。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如下: 1、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在考虑材料费的综合成新率与残值之差上认定犯罪数额; 3、关注被毁坏部分的直接价值减损和财物整体功能的下降或丧失的认定方式。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这也是盗窃罪追诉数额的起刑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以上标准为盗窃既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