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没有签订新的
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关系是主合同与附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合同,转租合同是承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租客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租赁合同是不定期租赁;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转租合同效力是:如果在与原房东签订的协议中,原房东明确表示同意实施转租,那么其转租合同合法有效;如果在与原房东签订的协议中,原房东明确表示不允许转租,那么其转租合同视为无效。
租赁合同解除后应返还租赁物。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租赁合同解除后,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承租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还有效。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无效。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租赁合同解除之后,承租人丧失了租赁权,转租合同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转租合同在事实上已经履行不能了。
房屋租赁合同与房屋转租合同相互独立,二者之间不属主从或依附关系;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法有效的房屋转租合同并不必然解除。 但是,由于出租人出租房屋行为和承租人转租房屋行为处分的是同一标的物,因此两者之间难免互相影响。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
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的效力的认定: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就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
无效转租的意思是:转租合同不对承租人与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且该合同自始无效。无效转租一般是因承租人擅自转租造成的,所以承租人要转租的,需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解除权。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